logo圖片

網站地圖

字級設定


 現在位置:  首頁 / 消息管理 
人事相關-「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
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
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李易穎科員(電話:02-7736-5658)。


相關檔案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修正規定.odt
教育部 令.pdf
教育部 函.pdf


發布時間: 2022-06-09 11:15:27
發布單位: 卓蘭國小人事室


聯絡電話:04-25892008、25896665 / 傳真:04-25895165 / 地址: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5號
IPOX:070-970-0990/TANet:905-00990/網站電話/電子信箱/苗栗縣卓蘭國小. All Rights Reserved.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19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