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相關-檢送本縣修正後114年度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中國中部)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積分審查證明文件冊1份
一、本府114年3月18日府教務字第1140057952C號函諒達。
二、查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積分審查原則之獎懲紀錄、獎狀及研習與進修時數證明採計係從109年4月29日至114年4月28日止,爰修正旨揭證明文件冊,餘同上開函文。
相關檔案
977675_0079968_114縣外介聘審查證明文件冊_1140415修.pdf
發布時間: |
2025-04-18 11:34:54 |
發布單位: |
卓蘭國小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