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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相關-函轉關於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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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3月27日總處培字第114001360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1份。


相關檔案

總處培字第1140013606號.pdf
陸法字第1140400280號.pdf


發布時間: 2025-04-08 11:02:21
發布單位: 卓蘭國小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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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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