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相關-114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17日、18日辦理,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4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0916號函辦理。
二、114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17日、18日辦理,全國有17萬5,247名考生於232個考場同時應考,所需監試委員數量龐大。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請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
三、有關參與國中教育會考之相關委員及試務工作人員,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5條第2項、第3項規定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如各考區、考場規定較本辦法限制更嚴格者,從其規定。
四、各考區及考場之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務請確依規定迴避。
五、學校如有符合相關迴避原則且有意願擔任前開監試人員之教職同仁,得逕洽本縣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考場試務學校:國立竹南高中、縣立興華高中、國立苗栗高中、國立苗栗農工、國立大湖農工、國立苑裡高中。
六、請擔任114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依上開考場學校規定時間公假參加「試務工作講習」;惠請核予貴屬擔任前揭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等相關人員公假出席;另對於協助辦理114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及試務工作有功人員,並從優核予敘獎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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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94_0062033_來文.PDF
發布時間: |
2025-03-28 14:59:44 |
發布單位: |
卓蘭國小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