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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相關-「苗栗縣縣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第三條、第十八條,業經本府113年5月16日府行法字第1130104335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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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苗栗縣政府113年5月16日府行法字第1130104335號令辦理。


相關檔案

令及修正條文.pdf


發布時間: 2024-05-27 09:06:16
發布單位: 卓蘭國小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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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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