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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訊息-112學年度第2學期同仁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事宜,請同仁於本(113)年3月1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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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月19日總處給字第11340001411號函辦理。
二、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新臺幣3.5萬元/每學年、高中全面免學費等措施,基於政府學雜費補助不重複請領原則,學生若同時具有各類就學費用減免辦法或其他部會助學補助等方案之資格,得依當事人意願自行擇一擇優辦理學雜費補助。
三、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每學期直接於註冊繳費單扣減1.75萬元,與子女教育補助無法重複請領。因子女教育補助額度較高,同仁如選擇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請將教育部補助款1.75萬元繳回子女就讀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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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人給字第1130017047號.pdf
子女教育補助表.pdf
125998_0017048_1-全國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線上申請系統操作手冊.pdf


發布時間: 2024-02-01 14:49:23
發布單位: 卓蘭國小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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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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