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相關-為因應112年1月1日施行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檢送相關事項Q&A一份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02月20日總處培字第1123024431號書函辦理。
二、為落實釋字第785號解釋保障公務員健康權之旨,行政院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第3項及第6項授權規定,已於111年12月21日訂定發布旨揭服勤辦法,以規範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延長辦公時數上限之例外規定及輪班輪休人員勤休相關事項。
相關檔案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書函.pdf
Q&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2月編製.pdf
發布時間: |
2023-03-08 09:23:03 |
發布單位: |
卓蘭國小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