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圖片

網站地圖

字級設定


 現在位置:  首頁 / 消息管理 
人事相關-轉知銓敘部來函,有關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訂自民國112年1月16日起,改為數位退休(職)證
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
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01月10日部退三字第11255256271號函辦理。
二、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第46條規定,依本法退休者,發給公務人員退休證;若有遺失或污損時,得向審定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次查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早期原為紙本材質,容易有破損情形,經研議針對材質加以改良,並自98年3月1日起,改以PVC塑膠材質製發迄今。先予敘明。
三、為推動人事業務數位轉型、落實政府無紙化政策並減少攜帶實體證件之不便性,訂自112年1月16日起,將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改為數位退休(職)證,並介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以下簡稱MyData網站】製發,自該日起,退休(職)人員可至MyData網站,經驗證身分後下載數位退休(職)證或自行列印紙本留存。茲就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
1、112年1月16日起退休(職)生效之公(政)務人員,已經審定者,自該日起;新審定者,自審定函發文日起第3天,得至MyData網站查詢下載數位退休(職)證;至於已經銓敘部審定自112年1月16日以後退休(職)生效者,原已核發之實體退休(職)證仍可繼續使用。
2、112年1月15日以前退休(職)之公(政)務人員,得視需求由本人或經由服務機關向銓敘部提出申請,經同意後亦得以相同方式下載數位退休(職)證;未申請換發數位退休(職)證者,原已核發之實體退休(職)證亦仍可繼續使用。
(二)登入方式:退休(職)人員得以電腦、手機或其他行動裝置以電子憑證【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身分識別(Fido)】等方式登入MyData網站。
(三)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自112年1月16日正式改為數位退休(職)證後,實體退休(職)證不再發給,因此持有實體退休(職)證之退休(職)人員爾後如有遺失或污損而申請補(換)發者,將一律改適用數位退休(職)證。
(四)另為簡化作業,本次改版數位退休(職)證已取消照片欄位,爰自112年1月16日起,各機關於報送退休(職)案時,無須再檢附2吋正面半身相片;退休(職)審定函同時改採行電子交換作業發文,併予敘明。
四、檢送公(政)務人員數位退休(職)證查詢操作手冊1份,該手冊同時放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項下之【通函公文及公文附件下載】專區;如有系統操作相關疑義,可利用「人事服務網eCPA」(https://ecpa.dgpa.gov.tw/)點選「B6:PICS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含掛號室)」或電洽客服專線(02)2397-9108;如有系統操作以外之疑義,請逕洽該部承辦人員。


相關檔案

「數位退休(職)證查詢」操作說明.pdf
銓敘部 函.pdf


發布時間: 2023-01-19 15:26:44
發布單位: 卓蘭國小人事室


聯絡電話:04-25892008、25896665 / 傳真:04-25895165 / 地址: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5號
IPOX:070-970-0990/TANet:905-00990/網站電話/電子信箱/苗栗縣卓蘭國小. All Rights Reserved.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01
回頂端